透過職務再設計補助及專業諮詢輔導等措施,有效協助身心障礙者克服工作障礙,增進其工作效能,並結合專業機構、團體及相關單位,共同促進身心障礙者順利就業,並積極開拓身心障礙者就業機會,以落實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工作。
申請職務再設計補助之資格
●僱用身心障礙員工之公、民營事業機構、政府機關、學校及團體。
●辦理身心障礙者訓用合一之單位。
●身心障礙自營作業者:
(1)個人計程車業:需檢附申請人之身心障礙手冊及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明文件。
(2)鐘錶、鎖匠及刻印業:需檢附申請人之身心障礙手冊及營業登記證明文件。
(3)公益彩券甲類販售業:應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及主管機關核發之公益彩券類甲類經銷證明文件。
(4)其他經本局核准之身心障礙自營作業者。
職務再設計改善項目
●改善職場工作環境:指為協助身心障礙者就業,所進行與工作場所無障礙環境有關之改善。
●改善工作設備或機具:指為促進身心障礙者適性就業,提高生產力,針對身心障礙者進行工作設備或機具之改善。
●提供就業輔具:指為恢復、維持、強化或就業特殊需要所設計、改良或購置之輔助器具。
●改善工作條件:包括提供手語翻譯、視力協助、改善交通工具等有關活動。
●調整工作方法:透過職業評量及訓練,按身心障礙者的特性,分派適當的工作,包括: 工作重組,使某些職務適合身心障礙者作業、調派其他員工和身心障礙員工合作、簡化工作流程、調整工作場所等,並避免危險性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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